[摘要] 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于1月1日起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低了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放开了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明确每两年对各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进行重新确认,另外,物业公司要想提价,必须得到超过60%的业主同意。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彭旖旎 实习生 马显)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于1月1日起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低了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放开了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明确每两年对各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进行重新确认,另外,物业公司要想提价,必须得到超过60%的业主同意。
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众多市民的意见建议。其中,适度降低拟定的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增加业主对物业收费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加强物业公司监管等合理化建议在终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得到体现。
在征求意见稿中,高层住宅A级、B级、C级服务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1.15元、0.95元、0.85元,在正式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1.05元、0.9元、0.8元。在降低收费标准的同时,还充分扩大业主自主权,将提高物业收费需经超过50%业主同意调高到60%。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的要求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等服务价格的通知,我市迅速在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做出落实,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放开成立业委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规定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据市物价局业务科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我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小型汽车露天临时泊位停放的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月40元,露天专用停车场为每辆每月70元,地下公用车库为每辆每月120元。此次价格放开后,各物业企业要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为了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新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两年对各小区物业服务等级重新确认。同时,加强物业服务项目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业主投诉物业企业不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按物业服务等级及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物业服务的,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